詳情: 有位焦急的父親來找李元棻律師諮詢,陳述說他的女兒電子發票中獎500元,攜帶這張發票前往全家便利商店兌換,卻因為全家店員的疏失沒有告知,誤以為中獎的發票無須繳回便利商店,便將兌換後的發票帶回家。殊不知竟然接到新北地檢署的傳票,女兒竟被全家的店長告侵占罪!後來這位父親來找李元棻律師,律師向他提供法律建議,並且擔任女兒的辯護人,最後成功說服新北地檢署檢察官,讓女兒獲得侵占罪的不起訴處分! Next Back